違法解除合同,賠償金與經(jīng)濟補償可以同時享受嗎?
不能!
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五條,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(guī)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,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(guī)定支付了賠償金的,不再支付經(jīng)濟補償。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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